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工作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日期:2024-3-2 | 点击量:436
关于开展首批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
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业: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指出要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,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,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,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。《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(2023-2027年)》强调要加强河北品牌建设,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贯彻关于质量强国和质量强省建设的有关部署,更好地强化企业品牌意识,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,发挥绿色品牌的典型示范作用,推动我省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,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河北绿协”)决定在全省开展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且主营业务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《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所列内容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品牌应具备的条件
1.品牌创立时间在3年以上,标识内容准确、清晰、显著;
2.具有河北省地域特色和绿色产业的鲜明特征;
3.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、引领性和示范性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。
(2)品牌所属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1.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,经营和纳税情况良好,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;
2.依法拥有与申报品牌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,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;
3.主营业务连续经营5年以上,经营状况良好。产品符合国家、地方行业相关标准,具有鲜明的绿色发展要素;
4.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,在设计、研发、工艺、技术、制造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绿色产业特色;
5.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、环保和质量事故,未在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填报《河北省绿色品牌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);
2.企业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复印件(加盖公章)
3.品牌创立时间以及品牌商标权属的证明材料(加盖公章);
4.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、近三年经营情况以及在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(1500字左右)。
四、品牌管理
(一)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的认定、监督和管理由河北绿协负责,每三年复核一次,实行动态化管理。
(二)已获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、说明书、交易文书、广告宣传、展览、业务函件、互联网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的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字样。
(三)已获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的企业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,河北绿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对约谈、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荣誉的处罚。
(四)已获得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的企业,如发生名称和注册商标变更等情况时,应在30日内向河北绿协提出变更申请。河北绿协核定后,将及时予以备案和向社会公示。
五、审定程序
河北绿协成立品牌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品牌办”),负责监督管理申报工作,协调处理认定工作。
(一)申报: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。
(二)初审:河北绿协品牌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
(三)复审:河北绿协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进行综合审定,择优推选入选企业名单。
(四)公示:通过河北省绿色产业网和“绿色燕赵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入围企业名单(公示期10个工作日)。
(五)发布:河北绿协正式发文通报,颁发牌匾、证书,协调有关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六、申报要求
(一)认定工作原则上在河北绿协会员单位之间进行,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,认定工作不收任何费用;
(二)申报资料需按要求准备齐全,按A4纸尺寸标准统一装订,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;
(三)申报资料须真实、有效、合法。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申报资格,两年内不得参加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。
七、时间安排
本通知可登录河北省绿色产业网(www.hblvxie.com)或“绿色燕赵”微信平台查看下载。申报企业可随时将纸质版申报资料(一式两份)上报至河北绿协品牌办,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制定邮箱(438109081@qq.com)。
即日开始申报,截至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15612199391
地 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21号
附件:《河北省绿色品牌申报表》
https://kdocs.cn/l/cn2uAVsB2s4M?f=301
[文件]首批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工作通知(1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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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
2024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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